为了他的信仰,佩恩被牛津大学开除,并被父亲的拳头赶出家门。这些,甚至在伦敦塔9个月的囚禁,都未能使他泄气;他在不列颠群岛、荷兰、法国、意大利和德国四处走动,吸引了两三千人的人群,他们大多数不是贵格会教徒,而只是寻找丧失的权利的普通人,只是在佩恩洪亮的声音里听到自由号角的人。一天在伦敦,他和追随者们发现他们的聚会所被士兵锁起来。佩恩领着与会者在大街上祷告。他立即被逮捕,被强迫上老贝利法庭[145],并被指控非法煽动聚众闹事。
佩恩被带到头戴假发、皱眉蹙额的地方行政官塞谬尔·斯塔林爵士、伦敦市长大人面前,并被拷问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问题,”年轻的佩恩气愤地回道,“不是我是否有罪,而是控告是否合法!”他大声地宣布:否定上帝给一个人听从自己良心的权利的法律是无效的。
“让他住口!将他投入保释犯人栏!”市长大人吼叫道。陪审团[146]被这样的指示宣判有罪的裁决时,佩恩被强行关进笼子似的小房间,仿佛他是一头野兽似的。
“你们是英国人,”佩恩向陪审员喊道,“当心你们的特权。别放弃你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