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和音乐的价值这个案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两个问题之间的区别:一个是某事物怎么会有价值,另一个是它如何成为有价值的。它也许会诱使人们到某些好的经验形式或应当发生的快乐中去追溯这些事业价值的踪迹。我们确实有很好的理由想要这些经验发生,它们为支持博物馆、音乐会、公共艺术教育提供了很好的根据。但这些理由并不构成关于我们所讨论的价值的一个完整的解释。通过考虑人们对这些价值表示不同意见的不同方式可以显示这一点。一类不同意见是:这类经验怎么会有价值,它是否值得人们去努力,需要使用什么资源去使它产生。这是一种重要的不同意见。但是人们关于音乐经验会有的另一种不同意见不是它怎么会有价值,而是人应当以什么态度接近它:应当以严肃的、精力集中的态度去尝试或注视它,还是以一种比较轻松,甚至随意的态度对待它,就好像娱乐或开玩笑似的。[17]
这仅仅是诸多可能的回答中的两个,针对不同的音乐,会有不同的恰当回答。这类不同意见中有一条不仅针对导出这种有价值的经验必须要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与看法,而且针对一个人应当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经验本身。说某人在这个问题上会有与他人不同的看法、说某人“不懂这种音乐的价值”,这样说非常自然和恰当。例如,把一座办公大楼的电梯、过道、卫生间里播放的贝多芬的晚期四重奏录下来,可以表明人们不理解这种音乐的价值。我想指出的不是这样做可以显示对这种音乐缺乏尊敬,而是表明人们对这种应当期盼的东西、值得以某种方式加以关注的东西缺乏理解。要是播放音乐的话,那么在这样的场合应当播放什么样的音乐,这个问题并不重要。但它说明了一个重要的观点:理解某事物的价值经常不仅包含知道它是有价值的,或它多么有价值,而且也包括它是怎样成为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