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萨姆·沃尔顿在美国的阿肯色州西北角丘陵地区本顿威尔小镇开设了第一家乡村杂货店,命名为“沃尔顿5分—1角商店”。当时美国的大零售业公司主要在大城市发展,沃尔顿抓住了这一有利战机,他认为在美国的小城镇同样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商业机会。沃尔顿决定在小城镇开设大型的折价商店,其具体实施策略就是在各州抢占几个“据点”,然后一县一县地填满,直到整州市场饱和,然后再向另一个州扩展。就这样,从一个县到一个州,从一个州到一个地区,从一个地区到全国,再推进到世界各地。
萨姆·沃尔顿不仅创造了“低价销售,保证满意”的新经营理念,还创造了新的商业经营业态:一是折价商店,即廉价商店;二是购物广场,即大型超级市场;三是山姆会员店,这是采用会员制的仓储式商店。它们采用了先进的管理技术,如信息技术、计算机销售终端、统一的商品编码、卫星追踪、电子数据交换等先进科技。萨姆·沃尔顿于 1962年正式启用沃尔玛的企业名称, 1970年沃尔玛公司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现在,沃尔玛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店家已经超过4000家,成为一个威力强大的“沃尔玛帝国”,目前拥有114万职工,2000年销售额达到200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