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姿势,已经是最好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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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均璨并没像婉珍所想的那样对她死缠烂打,思暮成病,他总是妥帖地在恰当的时候送上一点儿温暖。
秦漫月最喜欢的猪脚面线,每隔三天就会出现在她的面前;秦漫月喜欢龙猫,他三五不时地带小雕来博她一笑;秦漫月喜欢喝咖啡,他算准了时间买回来给她。
陆均璨送东西的方式,是通过不同楼层的女生传递的,大家都乐此不疲,丝毫不觉得委屈。
试问一个俊美的少年郎让你顺便带一样东西,小费还给足一百块,谁会说NO(不)?
这为他树立了一个痴情富二代的完美形象。
就连婉珍都啧啧称奇:“本以为他陆公子玩玩拉倒,没想到还真痴心。”
秦漫月很坦白地对陆均璨说:“你不用做这些无用功,我不会爱上任何人。”
“可是你并没有拒绝我。”陆均璨说。
秦漫月盯着他,他非常聪明,他知道秦漫月面对他的时候永远没有办法狠下心。
“你曾经有一个爱人,他叫小七,我长得和他很像。”陆均璨一语道破。
秦漫月无所畏惧:“是,你像他,可是你永远不可能成为他。
既然你知道,何苦做别人的替代品?”她不想伤害任何人,所以在最初,就要掐断所有的线。
陆均璨一点儿都不生气,他的嘴角微微扬起,像是永远有耐心的守护者,他说:“我没有说过我爱你,我只是做了我自己喜欢做的事,自娱自乐,你何必有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