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传销活动具有团伙诈骗性质,传销组织为控制传销人员,传销组织之间为争夺会员,都备有各种各样的“武器”。一旦起事,传销分子便手持凶器,大打出手,导致恶性刑事犯罪发生。2001年2月17日、22日,在海口市振东区白龙乡群上村、下洋村,分别发生了两起传销人员斗殴致人死亡案件。
4月24日下午,三亚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有一名高级传销头目在新民街附近隐蔽活动。经过3小时的严密监控,工商执法人员终于将该高级传销头目抓获,连夜端掉这个有多名高级传销头目共同居住的窝点。现场收缴传销物品一批,并发现13件凶器:小砍斧1把,长砍刀1把,西瓜刀1 把,铁勾刀6把,钢管棒4根,同时发现存折5本,存款余额合计78942元。工商执法人员还从查获的一本存折上发现,仅 2001年1月6日至4月9日,一传销头目就从银行提走现金 214. 52 万元。
有钱有人有武器,再加上严密的组织和精神控制,这样的传销公司还不可怕吗?
4.黄老板的“实话实说”
打蛇要打头,擒贼先擒王。
4月21日晚9时,经过15个昼夜的艰苦追捕,琼山市公安局的追捕小组,终于将潜逃在外的海南非法传销头目、兴田公司海南总负责人、海南海山丰商贸有限公司“名誉主席”黄海抓获,并押回海口。这是此次集中打击行动中抓获的传销集团的“大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