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克里斯托弗也必须考虑到,说到婚姻这个问题,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认为其他任何人的婚姻几乎都是无效的。一个天主教徒自然不会认为英国登记官或者法国市长[180]主持的婚礼有任何道德价值。这最多算是展示想要从一而终的渴望罢了。你走到一个公务员面前,当众宣布男人和女人想要一直在一起。同样,对极端的新教徒来说,一场由天主教牧师,或者其他任何教派的牧师,或者一个佛教喇嘛主持的婚礼,统统都没有受到他们自己那一派的神的保佑。因此,真的,从现实的目的来说,如果一男一女真的向他们的朋友们保证他们想要一直在一起,如果可能的话,永远在一起;如果做不到,至少在一起过上足够的年头来表示他们真的为此努力过了,这就足够了。马克要克里斯托弗在他的,马克的,朋友里想问谁就问谁,他会发现他们都同意他的观点。
所以,他着急的就是,如果克里斯托弗真的想要和那个温诺普家的年轻姑娘在一起,他至少应该做做离婚的样子。他可能没有办法成功地离婚。他明显有足够的理由,但是西尔维娅有可能会反过来指责他。他,马克,说不清她成功的概率有多大。他自己是准备好了接受他弟弟对自己完全清白的主张,但是西尔维娅是个滑头鬼,说不清法官最后会是什么态度。法官也许会觉得有这么大股烟雾的地方一定有足够的火头,他会因此拒绝批准离婚[181]。毫无疑问,这么做会招来该死的臭名声。但就算是臭名声也比西尔维娅想方设法暗地里栽在克里斯托弗身上的恶名要好。而克里斯托弗面对了这种臭名声,还做出了努力,这至少可以算作是对温诺普小姐的一定敬意。社会是好心的,如果一个男人坦然面对并接受了对他的惩罚,它就倾向于认为他基本上算是被无罪开释了。也许还会有人坚持要反对他们,但是马克猜克里斯托弗想要的是他和他的姑娘有合理的物质享受,还有足够多的正经人组成的社交圈可以每周请他们赴一次晚宴,或者在周末聚会的季节里每月请他们去度一个周末。